安康农商银行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 被警告并罚款26万元

来源:安康论坛 时间:2023-06-07 02:41:08


【资料图】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对安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西银罚决字〔2023〕5号),因该单位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依据《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的规定,给予警告,并处26万元罚款。

据企查查显示,安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7月26日,注册地位于安康市汉滨区大桥南路2号,法定代表人为吴颖,注册资本为525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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